1月19日,据“清廉江苏”消息:淮安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苏必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淮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苏必伟生于1959年11月,江苏盱眙人。早年曾先后在盱眙县公安局、原淮阴县公安局、洪泽县公安局担任“一把手”。2005年6月,苏必伟调任淮安市公安局,历任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历任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2019年1月,苏必伟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随后任淮安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并于2019年12月退休。 苏必伟,男,汉族,1959年11月生,江苏盱眙人,在职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盱眙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办事员、副股长、派出所所长、副局长、政委; 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原淮阴县公安局局长; 2002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原洪泽县公安局局长; 2005年6月至2011年4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2019年3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2019年12月退休。 通过梳理发现,苏必伟并不是近年来淮安公安系统落马的第一人。2020年10月29日,淮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乐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3月15日,乐翔被“双开”。经查,乐翔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工程承接、项目推进、砂矿开采、案件协调、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乐翔一审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2021年5月21日,淮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漆洪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20日,漆洪庭被开除党籍。值得注意的是,漆洪庭也是退休后被查的官员,他于2017年7月退休。通报称,漆洪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下属礼金、购物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违规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案件处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梳理三人履历可见,此前其均在淮安市公安局就职。从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近八年时间中,苏必伟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在此期间,其与漆洪庭、乐翔分别在同一党委领导班子共事。简历显示,2000年6月至2015年1月,漆洪庭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7年08月至落马,乐翔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此外,苏必伟和乐翔还曾就职于洪泽县公安局,苏必伟于2002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原洪泽县公安局局长,而乐翔于2010年8月至2012年2月任洪泽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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