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零距离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曝光] 洪泽、金湖通报!

[复制链接]

2021-8-13 15:51:16 52455 0

淮安新闻哥 楼主

2021-8-13 15:51:16




8月11日中午,接群众举报,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有人在家中私自接诊发热病人,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洪泽区卫生监督员立即前往核实查处。

经现场核实,邵某,男,三河镇某村居民,无固定工作。8月11日,在其住所邵某为一咽痛、低烧患者开展诊疗活动。经查,邵某住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根据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个体诊所和医务室必须按要求关闭,不得接诊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更不得非法行医。目前该情况已受理立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严厉处罚。也希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全面监督,一旦发现及时举报(非法行医举报电话:87235166),便于卫生监督人员及时查处,还辖区群众一个清朗安全的就医环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金湖警方
通报



警方通报

8月11日16时许,我局民警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巡逻检查时,现场查获4名赌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依法对王某东(男,54岁,金湖县银涂镇人)、张某干(男,51岁,金湖县塔集镇人)、顾某红(男,48岁,金湖县银涂镇人)、吕某平(男,58岁,金湖县银涂镇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阶段,请广大群众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金湖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2日



打赏鼓励一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免责声明:

1、请不要肆意发布垃圾信息、虚假信息、重复信息;
2、所有信息发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法律法规及本地、本行业相关规定,严禁发布带有任何违法或违规色彩的信息;
3、信息发布者必须自行对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
至尊星耀
:
slwott2q@126.com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4174

帖子4175

积分14834

图文推荐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掌上五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