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住房公积金曾经起到过很积极作用,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只是服务了少数人,交公积金的人不少,但是使用或者受益于公积金的人却不多。 你想想那么多人买房有几个是靠公积金贷款的?或者说很轻易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的?即使规定租房可以取(也是近几年刚刚改革的),但也有不少限制。这就让很多人渐渐地对公积金失去了兴趣或依赖,于是,很多专家就觉得公积金成了束之高阁的东西,对大家没什么用,建议取消公积金制度。 比如黄奇帆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引进的,现在我们的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当然也有不少拥趸者,比如明星企业家、格力董事长董明珠附和以上观点并认为,“我觉得这个公积金是完全没有必要”。她还以她们的公司为例,每一个人都发一套房子,哪里还需要公积金。 或许他们真的不需要公积金,因为他们真的用不着。但现实中,不是普通老百姓用不着,而是他们根本够不着,有公积金却不让用。一般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非常苛刻,导致很多人早就不抱什么希望。所以,问题不是公积金没人需要,而是如何让公积金更能服务大家,况且钱都是自己的。 今天我不再去辩论什么该不该取消了,因为没必要辩论了,最近国家层面给出了答案。 11月18日,住建部表示,要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广度上提高覆盖面,还要深入到租赁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言外之意就是说,公积金短期内非但不会被取消,而且还会延伸服务到更多的领域,也就是说公积金会逐渐改革。 果不其然,住建部刚刚公布,北京就有了新的动作。11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拟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管理办法拟明确规定,公积金提取获批后,1个工作日内就会直接划入本人账户,并且取消了提取次数的限制,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租房提取不再要求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取额到账时间由3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单位不得低于下限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等。 以前对租房提取有要求,近年来北京对租房公积金提取就已经简化手续,只要是无房,无需提交租房合同和发票,就能按照每个月1500元的标准提取公积金。而这次意见稿更是把“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这句被删除了。可见条件更宽泛了,说白了,几乎没什么限制了。 另外,除了买房、租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都可以提取,极大方便了自住需求者的资金使用。这也体现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特别是租赁时代的到来,让租房者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极大尊重了居住权。 我相信,除了北京,全国其他城市也会相应做出调整,对使用公积金的便利性出台更多的措施,比如辽宁省将通过采取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之后,意味着大家无需再回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异地就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除此之外,武汉、长沙、南昌、合肥还组成了联盟,四座城市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任意选择联盟成员的四座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这是对以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突破。 诚然,现在的住房公积金问题很多,被百姓诟病,但我认为,最根本的不是废除不废除的问题,而是如何照顾到多方利益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可发挥的空间还很大,只是过去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用,或者想用却用不了,随着制度的完善,相信公积金一定会更加成为老百姓的福祉,体现出房住不炒的思想内涵,尊重居住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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