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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丰球开发商与福田物业违法违规强迫业主购买车位! [打印本页]

作者: 淮安大头哥哥    时间: 2021-1-4 11:23
标题: 丰球开发商与福田物业违法违规强迫业主购买车位!
丰球白鹭湖和园物业福田物业公司于2020年 12月27日发布通知,称2021年1月1日起,未买车位的业主车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通知发出后,本人电话咨询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称,不买车位就不能进入车库,并且车位不予出租。也就是说,车位是只售不租的。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在业主多次向物业反应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并未跟开发商交涉出租车位事宜,而是变本加厉直接禁止未购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和园12号楼、13号楼南侧有多个地面车位,按照民法典275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这些车位属于公共的,但是物业工作人员称,地面车位非公共车位。坚决不允许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使用这些车位。
目前,大量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和旺旺路上,严重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形象!而且每日小区门口纠纷不断,汽车鸣笛声不断扰民,严重破坏了业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现请市住建局、街道办等相关物业管理部门解决以下问题:一、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车位只售不租问题,逾期未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式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三、责令物业停止阻拦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并将地面车位立即向业主免费开放;
四、建设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筹备业主大会会议资料,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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