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零距离网
标题: 关于逐步恢复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办理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2-26 16:06
标题: 关于逐步恢复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办理的通告
关于逐步恢复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办理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民交管服务,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2月28日起,有序恢复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逐步恢复市车管所、各县(区)车管所、登记服务站、警邮代办点、交警大(中)队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现场服务,为广大车主、驾驶人办理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
现场业务办理实行“预约制”、“实人制”,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事群众需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核对后方可进入服务大厅,在服务大厅内应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服从引导,即办即走,不得逗留、聚集。
经当地政府批准复工的邮政、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检测机构等社会服务网点,须制定疫情管控措施、配齐防护设施装备、加强管理力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符合上述管理要求的单位方可恢复网点现场业务办理。
二、窗口现场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疫情期间,有现场办理业务需求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时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申请业务类型。机动车业务预约个人限单笔,单位不超过3笔,未预约业务暂不办理。
自2月27日工作时间内开通电话预约,自2月28日恢复窗口现场对预约业务的办理。
1.凡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可网上办理的车驾管业务,不在现场业务预约受理范围。
2.现场业务办理只限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每人每日仅限预约一次,不可重复预约。
3.预约成功后,办事群众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到达车管所,过时不予办理。
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申请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号牌、申领新车临时号牌、个人交通违法处理等20余项公安交管业务,可以通过淮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ha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牌证邮寄送达。 (一)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及现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暂不恢复,延期办理,恢复时间将另行通告。
(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工作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或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
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
特此通告。
欢迎光临 淮安零距离网 (http://bbs.0517090.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