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零距离网

标题: 淮安一65岁退休老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 [打印本页]

作者: 淮安新闻哥    时间: 2018-3-24 10:34
标题: 淮安一65岁退休老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
本帖最后由 淮安新闻哥 于 2018-3-24 10:35 编辑

本月16日晚8时许,交警支队五大队在辖区张码小区附近设立卡点,对在南北方向行驶的车辆进行例行性检查。途经的车辆均鱼贯而行,自觉接受检查。8时30分许,一辆白色小汽车进入民警视野,民警对驾驶员做酒精测试时,闻到了明显的酒气,果不其然该司机酒精检测值为69mg/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该车司机胡某今年65岁,已退休。当天晚上去村里附近一朋友家串门,朋友热情好客,他盛情难却,喝了些酒。当民警询问胡某知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胡某称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开车,但他只是喝了一点点,觉得自己很清醒,而且感觉在农村村道上开车,也不是在大马路上,不会出什么事。经过民警的严厉教育,胡某深刻悔改,表示终身不会再犯错误,按照交通法规,胡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即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顺便提一嘴~
酒驾的危害

一、它违法。根据我国交通法规规定:

◢ 酒后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它危险。饮酒后人体机能大幅下降,严重影响驾驶安全。

市民朋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向我们举报

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热线:96122

新浪微博举报:@乐行淮安







欢迎光临 淮安零距离网 (http://bbs.0517090.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