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晚8时许,交警支队五大队在辖区张码小区附近设立卡点,对在南北方向行驶的车辆进行例行性检查。途经的车辆均鱼贯而行,自觉接受检查。8时30分许,一辆白色小汽车进入民警视野,民警对驾驶员做酒精测试时,闻到了明显的酒气,果不其然该司机酒精检测值为69mg/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该车司机胡某今年65岁,已退休。当天晚上去村里附近一朋友家串门,朋友热情好客,他盛情难却,喝了些酒。当民警询问胡某知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胡某称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开车,但他只是喝了一点点,觉得自己很清醒,而且感觉在农村村道上开车,也不是在大马路上,不会出什么事。经过民警的严厉教育,胡某深刻悔改,表示终身不会再犯错误,按照交通法规,胡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即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市民朋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向我们举报
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热线:96122
新浪微博举报:@乐行淮安
欢迎光临 淮安零距离网 (http://bbs.0517090.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