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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淮安两孩子多次遭生父和后妈虐待!揪头发、针扎、指甲掐肉... [打印本页]

作者: 淮安新闻哥    时间: 2018-3-15 17:17
标题: 淮安两孩子多次遭生父和后妈虐待!揪头发、针扎、指甲掐肉...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
可淮安市涟水县男子范某
在与前妻离婚后
竟然伙同同居女子翟某
多次对一双儿女进行暴打
(图片源于网络)

2015年
经济开发区男子范某
与前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当时约定
儿子范明明女儿范静静
均随父亲范某生活
同年范某与翟某同居,并也生育一女
此后,范明明范静静多次遭到父亲范某
及晚娘翟某的殴打
为此
孩子的叔叔、爷爷奶奶曾多次报警
但范某与翟某不思悔改
无奈
两个孩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表示不愿随父亲后妈共同生活
范某前妻张某
也忍无可忍起诉至法院
要求变更两孩子抚养关系
由被告范某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案件审理中
张某向法庭出具了
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询问笔录
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照片18张

证明两个孩子遭到殴打
还提供涟水县人民法院
作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定书
后法庭对被告与两个孩子相处情况依法核实
被告范某的父母,均陈述范某对两小孩不好
经常殴打、揪头发、针扎、指甲掐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
对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判决孩子随母亲张某生活
被告范某每月给付两个孩子各500元抚养费
判决后
双方均未上诉

编后:本案系未成年子女遭受家庭暴力,母亲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家长错误认为,管教小孩,不听话就打小孩是为了小孩好,不违法。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这给施暴者头上加了一道法律的“紧箍咒”,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竖起了一道“隔离墙”,使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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