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通过公示就万事大吉,没想到试用期间还是被群众举报了,犯了错误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一点点的侥幸心理都不能有,这是我咎由自取……”前不久,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志国抱头懊悔。
2016年4月,淮安生态新城富城路办事处原党委书记杨志国被提拔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同年10月,淮安市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其利用已经去世的父亲名义,在村里违规翻建房屋并取得村镇建设许可证等问题。该市纪委立即启动问题线索处理程序,调查确认属实后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市纪委建议,市委研究决定提前结束其试用期,免去其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无独有偶,2016年7月被提拔为盱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管成祥,也戛然止于试用期。据悉,管成祥在任提拔前职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试用期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要求:“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然而实践中,试用期间被处理的干部少之又少。淮安市纪委分管常委介绍,过去个别自知有轻微问题的拟提拔干部,7天公示期一过就觉得浑身轻松,认为只要公示不出问题,以后即使再有群众举报受到处理也不会太严重,最起码能保住“官帽子”。伴随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该市从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坚持“零容忍”,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3月份,该市还专门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试行)》,对试用期的干部从严加强管理,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管党治党没有空窗期,试用期也不是‘保险箱’,严肃处理试用期违纪的党员干部,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晓雷语气坚决。(嵇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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