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送化工原料回公司途中,将罐车内的化工原料低价卖给燃气公司,然后再往罐车内加入同等重量的水,23日,淮安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运装卸班班长季某以及公司驾驶员尹某、王某等人因职务侵占罪站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被告席上,与他们三人一起成为被告的还有买入化工原料的南京某燃气公司以及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钱某,他的罪名则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该案将择日宣判。
2019年3月5日,尹某、王某驾驶苏H0005C 危化品运输罐车从上海髙桥石化装载化工原料碳四回公司途中,私自将车上24. 88吨碳四低价卖给南京某燃气公司,得款6万元。后尹某、王某在途中向罐车内加注约同等重量的水,经季某接应在联力公司 卸货24. 88吨碳四价值人民币108228元。
2019年7月11日,尹某、王某又以同样手段私自将车上25. 38吨异丁烷低价卖给南京某燃气有限公司,得款7万元。案发后,季某、尹某、王某自动投案,并赔 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季某等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2019年3月5日和7月11日,钱某明知 尹某、王某销售给其燃气公司的化工原料碳四24.88吨、异丁烷25. 38吨是犯罪所得,仍低价予以收购,上述货物共计价值202134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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