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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淮安一大学生辞去“铁饭碗”做这事,东窗事发被判10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淮安新闻哥    时间: 2021-5-19 13:47
标题: 淮安一大学生辞去“铁饭碗”做这事,东窗事发被判10年...

谎称可以免费提额,骗取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现近百万元。日前,经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起诉,王某某被涟水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大学刚毕业的王某某在一家小贷公司做客户经理,后来进入某银行信用卡部工作。干了几个月后便辞职了,自己办理了一个POS机专门帮别人“养卡”,提升信用卡额度,从中赚取费率和分润。

所谓信用卡“养卡”,就是持卡人将信用卡放在一些专门从事套现的公司或者个人,在约定的周期内先用现金替持卡人将信用欠款还清,让信用卡显示正常还款,随后再通过刷POS机等虚假消费的方式把卡上相应额度的现金“套”出来。这样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就正常了,现金转了一圈还是“养卡”公司的,公司会收取持卡人相应“养卡”费用。这样循环操作下去,持卡人就可以拖延数月不再还钱给银行,也不会产生逾期利息。以这种方式循环往复,信用卡会产生大量交易流水,在还款记录良好的情况下,发卡行会主动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从而达到了持卡人“养卡”的目的。

当时王某某除了靠“养卡”赚点钱外,没有稳定工作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平时都靠着父母给钱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为生。

2018年9月,贪玩的王某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一开始一个月赌一两次,后来越玩越多、越玩越大,到2019年7月,已经欠了三四十万元的赌债。无力偿还巨额债务的王某某想到自己以前在信用卡部上班,可以套取客户的信用卡来还债。于是,他就联系了以前发展的信用卡客户,和他们说可以帮他们“养卡”,免费提升额度。

基于前期合作的信任,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愿意让王某某来“养卡”,提升额度,把信用卡都交给了王某某,并且把密码也告诉给了他。但实际上,王某某拿了客户的信用卡后私自刷卡透支、提现,甚至还用手机办理了客户名下的网上贷,用来偿还赌债和其他欠款,还有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

被害人许某某之前通过王某某办了一张额度6000元的信用卡,他一直想将额度增加多点,于是就把信用卡和密码交给了王某某。“一开始我的手机还能收到短信提醒,花了多少钱。” 许某某说,可是后来手机短信提醒没有了,而且取款密码也修改了,自己进不去账户了。许某某隐隐觉得不对劲,“我就给他打电话,说不养卡了,让他把欠款还清。”他几次接到银行方面打来的催款电话,要求还清欠款。通过查询,其信用卡总欠款额近8万元,而此时再联系王某某为时已晚。

与许某某有相同遭遇的还有黄某、朱某某等26人,共被刷卡套现81万余元。

2019年9月,王某某发现刷卡套现的金额越来越大。面对这么大的“窟窿”,王某某深知根本“补不上”,无力偿还。迫于重重压力,他只好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骗取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现的事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信用卡额度是根据每个人的固定收入、个人资产等情况来确定的,不可能出现“免费提额”这种情况,所以广大信用卡用户在办理信用卡后切勿随意将卡片放在他人处使用,更不能随意告知他人密码等支付信息,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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